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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物"使用執照",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」,
其實這句話意思就是"違章建築"(簡稱:違建)的意思,
台灣許多違建案列都是大部分蓋完房屋後,
經過二次施工增設室內/外的空間,
有需求要買房的屋主在購屋時,
也需要特別注意以下這幾點避免買到違建喔~
▶違建如何定義有哪些?
1.陽台外推:因陽台為逃生空間,將陽台外推就算是違建。
2.露臺外推:增建牆壁或鋁門窗。
3.騎樓外推:在騎樓範圍內增設"鐵捲門"或加蓋"水泥圍牆"即算違建。
4.頂樓加蓋:無法列入權狀燈坪數登記,如增加面積超過1/8即是違建。
5.夾層屋(樓中樓):許多屋主會利用天花板與地板之間的空間再搭建一層樓,
變成一個房間或儲物空間可再利用,這種方式是二次施工加蓋的違建。
6.法定空地加蓋:建築範圍內應保留法定空地的空間,
將空地增建車庫、加蓋遮雨棚、廚房等違建。
▶什麼是「合法建築物」?
具有"使用許可證的建照"(簡稱:使照)才是合法建築物,
若房屋無使照的證明即視為「違章建築」。
▶老屋沒有建照/使照,就是違建嗎?
▶什麼是「合法建築物」?
▶申請合法建築物文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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