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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建、合法建築-02

「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物"使用執照",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」,

其實這句話意思就是"違章建築"(簡稱:違建)的意思,

台灣許多違建案列都是大部分蓋完房屋後,

經過二次施工增設室內/外的空間,

有需求要買房的屋主在購屋時,

也需要特別注意以下這幾點避免買到違建喔~

 

▶違建如何定義有哪些?

1.陽台外推:因陽台為逃生空間,將陽台外推就算是違建。

2.露臺外推:增建牆壁或鋁門窗。

3.騎樓外推:在騎樓範圍內增設"鐵捲門"或加蓋"水泥圍牆"即算違建。

4.頂樓加蓋:無法列入權狀燈坪數登記,如增加面積超過1/8即是違建。

5.夾層屋(樓中樓):許多屋主會利用天花板與地板之間的空間再搭建一層樓,

變成一個房間或儲物空間可再利用,這種方式是二次施工加蓋的違建。

6.法定空地加蓋:建築範圍內應保留法定空地的空間,

將空地增建車庫、加蓋遮雨棚、廚房等違建。

 

違章建築是什麼?「合法建築物」該如何申請?

▶什麼是「合法建築物」?

具有"使用許可證的建照"(簡稱:使照)才是合法建築物,

若房屋無使照的證明即視為「違章建築」。

 

▶老屋沒有建照/使照,就是違建嗎?

▶什麼是「合法建築物」?

▶申請合法建築物文件?

★更多相關詳細資訊請點『這裡』​查看更多內容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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